本帖最后由 厦门家园网 于 2009-5-31 23:41 做过手脚
爱蔓延社团内部管理规定(暂行)之一
——社团正式义工基本要求及义工守则管理条例概要
基本要求
1、 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爱蔓延各项规章制度。认同爱蔓延的创办宗旨和发展理念;
2、 对爱蔓延组织和活动有明确的了解,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后,利用业余时间自愿参加爱蔓延的义工工作;
3、 能提供个人真实姓名、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填写爱蔓延义工登记表;
4、 不冲动,不盲目,理性承诺至少有半年以上时间积极主动参与义工工作;
5、 承诺在成为爱蔓延正式义工后,在不影响自己的工作和生活的前提下,尽力完成自己所负责的工作,
因个人原因不能履行义工工作时能负责任地向同组其他义工做好交接工作。
义工守则
1、尊重自己的义工工作,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后利用业余时间为爱蔓延公益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地方政府部门对于公益事业和民间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认同爱蔓延公益社团的创办宗旨和纲领制度,廉洁自律;积极参与家园爱蔓延版块及网站的建设,维护爱蔓延公益品牌的声誉。
3、本着团队合作精神,在社团里与其他义工成员友好相处、互相合作。工作上服从所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和组织,尽心尽力、保质保量地完成所承诺的义工工作,同时不得将个人矛盾情绪带入到团队工作中。
4、所有义工成员都不得从事任何违背社团创办宗旨的活动;不从事有损于社团名誉的任何事项;不参加任何损害社团声誉的组织或活动。
5、任何义工不得从事以下活动:(情节严重者社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利用社团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性质的活动或营私牟利;
(2)未经授权以个人名义接受任何媒体、官方和其他公益社团组织的邀请、访谈或采访与报道。
(3)以个人名义直接 ( 或间接 ) 接受其他个人、团体、公司和单位的捐款捐物;
(4)未经授权对外宣称自己代表厦门家园爱蔓延志愿者社团立场;
(5)擅自利用在社团获得的任何资料用于其他非法组织和个人谋取私利;
(6)泄露社团其他义工个人档案资料,包括社团其他任何文档资料作为不正当用途的;
7、参与社团公益活动时所需费用原则上个人自理(特殊情况部分费用由社团提供)活动期间发生的任何纠纷与意外事故均自行负责;
8、当义工因某种原因未能继续履行义工工作时,需提前十天向社团提出申请,并做好交接工作。
9、社团保留在必要时终止团队成员义工身份的权利。
10、义工在贫困地区进行实地调研或考察时,应尊重当地人的生活习惯和宗教信仰,求同存异,友爱互助。在进行助学、助贫活动时,对服务对象不能抱着施予恩惠的心理,应本着互相帮助的理念,热情、友善地提供优质服务。服务过程中如遇棘手问题时,要第一时间向社团各部门负责人汇报,以便妥善处理。 爱蔓延志愿者社团 2009.05.25 |